2012-12-20

[研究] 一張圖看照相演進,從傳統到Instagram

智慧型手機讓「照相」成為一件有別於以往的事,特別像是Instagram這類型的應用程式重新定義了拍照。以下這一張圖,不但讓你回顧了人類照相史,更分析了現今世代的拍照是怎麼一回事。

1826年,法國發明家Joseph Nicéphore Nièpce拍下了人類史上第一張照片,經過8小時曝光完成;1861年,英國物理學家James Clerk Maxwell拍下了第一張彩色照片出現;1878年,Eadweard Muybridge拍下第一張高速動態照片,是一匹快速奔跑的駿馬;1888年,第一台柯達盒室相機誕生;1972年,德州儀器優先申請並取得無底片電子相機專利;1981年,SONY發表Sony Mavica相機,是世界公認第一台靜態數位相機;1994年,蘋果發表第一台消費者可以買得起的數位相機QuickTake 100,接著柯達Kodak、卡西歐Casio、索尼Sony全部都跟著發表。

網路社群影響力爆發之後,更多的數字表現讓人驚訝,Facebook有70%的社群內容都和照片有關,每天有3億張照片上傳到Facebook網站,網友每秒鐘上傳26張照片到Instagram,大家喜愛使用的濾淨效果有正常(44.5%)、Earlybird風格(11.1%)、X-Pro II風格(6.8%),最愛註記的是Love、Instagood、Me。

智慧型手機帶來行動拍照風潮,全球擁有智慧型手機的7億4,100萬人當中,73%最常拿手機做的事情就是照相,54%會將照片或影片傳給好友分享;73%相機擁有者一個月至少會拍下一張照片,手機則有91%;媽媽也是相當喜愛拿手機幫小孩拍照的一群人,67%每個星期至少會拍一次、9%天天都會這麼做。



圖文來源:
一張圖看照相演進,從傳統到Instagram:2012-11-20
出自mashable

1 則留言:

  1. Instagram修改服務條款,宣稱有權使用或販售用戶所拍攝的照片
    數位時代網站:2012/12/19
    http://www.bnext.com.tw/focus/view/cid/103/id/25816

    知名的行動照片分享應用軟體Instagram,昨日於官方部落格宣布修改服務條款和隱私權政策。其中,最大的改變當屬與Facebook服務的整合,以及Instagram宣稱有權使用或販售用戶所拍攝的照片。

    Instagram宣稱這次更新的隱私權政策,將有助於Facebook可以共享照片資訊。同時,也意味著Instagram可以更有效的遏阻垃圾郵件和其他濫用,更快速的檢測系統和可靠性問題,並建立更完善的功能,讓大家都了解可以如何使用Instagram。

    綜觀Instagram這次所變更的服務條款,主要就是說明在2013年1月16日之後,Instagram的東家(也就是Facebook公司)有權可以使用用戶所拍攝的照片,當然也包括把照片挪作其他商業用途,包括授權給其他單位等。

    Instagram也提到,為了協助他們遞送有趣的付費或贊助內容或宣傳廣告,用戶必須同意該公司得將個人的帳號、照片等相關資訊與廣告內容進行綁定。簡單來說,當用戶上傳照片之後,就代表Instagram有權可以把這些照片用在行銷、開發與服務推廣等商業用途,而不需付費或另行取得同意。

    這個消息一經美國科技媒體CNET披露之後,立刻在Facebook與Instagram官方部落格上引起軒然大波。許多憤怒的使用者不滿這項新政策表面上打著保護用戶的大旗,但私底下卻覬覦照片背後的商業價值,紛紛在網站上留言,宣稱將會刪除自己的帳號,再也不會上傳照片到Instagram上頭。

    用戶的心聲,也許就像FastFoodVideo部落格的站長彼得所言:「好吧,Instagram,很高興認識你。再見!我不生氣你要販售用戶的照片,但憤怒的卻是你連問都不問就先斬後奏。」

    Instagram修改服務條款所引發的風波是否會愈演愈烈,其他競爭對手會不會趁機介入,目前也都還不得而知。這樁事件考驗著Instagram和Facebook高層的智慧,但與民爭利這件事的確讓人觀感不好。特別是在這個社交年代,要毀掉長期建立的信譽,真的是非常迅速的一件事。

    回覆刪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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